为你解答10种主要政策性就业
   编辑:物电学院    来源: 加入日期:2020/03/10 10:17 阅读次数:

如今,政策性就业已经成为广大应届毕业生就业的一个重要选择。目前,主要的政策性就业途径有以下11种:

1、赴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2、“大学生村官”项目

3、“三支一扶”计划

4、特岗教师计划

5、农技推广特岗计划

6、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7、应征入伍

8、选调生计划

9、重大科研项目科研助理工作

10、研究生支教团

一、赴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一)项目简介: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二)这里涉及的地域范围主要包括:

1)西部地区: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中部地区: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3)艰苦边远地区:由国务院确定的经济水平、条件较差的一些州、县和少数民族地区。(详情可登陆中国政府网查询:http://www.gov.cn)

4)基层单位:

①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劳动就业服务站等;

② 工作现场地处以上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二、“大学生村官”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一)组织实施部门:中组部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由省(区、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统一组织实施,或者由省、市两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由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

(二)选聘标准:坚持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回原籍优先的原则,注重从重点院校以及基层急需专业的毕业生中选聘大学生村官。

(三)招募方式和程序: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

(四)数量规模:到2015年,全国有一半左右的行政村配备大学生村官。经过3至5年努力,平均每个乡镇有2名左右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正职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每个县(市、区)至少有3至5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

(五)岗位性质: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其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一般安排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六)户档和日常管理:户档:1、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2、档案由县委组织部门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3、党团关系转到所在村。日常:1、选聘的毕业生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2、乡镇党委、政府负责选聘生的住宿及日常生活管理和服务。

(七)管理体制:大学生村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党组织协助实施。

(八)待遇(补贴和保险):1、项目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2、比照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在艰苦边远地区的,按规定发放地区津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西部地区大学生村官人均每年2万元、中部地区人均每年1.5万元、东部地区人均每年0.8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承担。同时,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3、参加养老社会保险;4、任职期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以及学费补偿、助学贷款财政代偿等相关配套保障制度。

(九)期满就业政策:选聘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工作期间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其签订聘任合同。从2013年起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对聘期结束后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作出组织鉴定。离岗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前可免费托管人事档案、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3年内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报考研究生加分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公务员和选调生招考优惠政策。

 三、“三支一扶”计划

(一)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

(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

(三)选聘标准: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4、自愿赴农村基层服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6、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户档和日常管理:户档:1、户口由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机构统一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2、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县级人事部门负责年度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省级办公室审核颁发证书。

(五)待遇(补贴和保险):1、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付。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支持,中央财政将通过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予以支持;2、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在现有“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补贴标准基础上,建立工作生活补贴长效保障机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等情况,适当调整“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3、“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应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六)期满就业政策:服务期限为2-3年,总原则是志愿服务、期满自主择业。在派遣前均签订服务协议,相关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一)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三)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四、“特岗教师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一)项目简介: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从2009年起,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组织实施部门:教育部牵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4月份启动招聘工作,7月底前完成。

()招募对象与条件: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四)招募方式和程序: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方式可有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组织设岗所在地有关部门到高校招聘等多种方式。①公布需求,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考试考核,⑤集中培训,⑥资格认定,⑦签订合同,⑧上岗任教。

(五)户档和日常管理:1、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的管理,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2、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

(六)待遇(补贴和保险):1、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中央财政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西部地区人均年2.7万元,中部地区人均年2.4万元,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2、其它津贴补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同时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七)期满就业政策:1、聘任期为3年,鼓励期满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愿意留在当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3、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4、符合条件的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八)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的地区范围包括:《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四省藏区县、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五、“农技推广特岗计划”

(一)项目简介:根据《2013年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告》,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总体要求是通过机制创新和政策扶持,计划利用2年时间试点,选用3万名特岗农技人员到基层服务;力争通过5—10年时间努力,实现每个乡镇区域内拥有5名左右特岗农技人员。

(二)组织实施:农业部、教育部组织实施。

(三)选聘标准:原则上要求具有普通高校涉农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从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必需的政治、业务和身体素质。

(四)户档和日常管理:农技推广特岗计划采取“政府引导、个人自愿、单位聘用、部门认定”的人员管理机制,建立特岗农技人员跟踪联系和培训学习机制。

(五)期满就业政策:1、对于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特岗农技人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政策。2、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岗位空缺时,应优先录用特岗农技人员。3、对符合相关条件需要继续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的优秀特岗农技人员,相关部门和农业高等院校要制定扶持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4、支持特岗农技人员在涉农企业就业和创业。

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一)项目简介: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家决定从2003年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内容为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二)组织实施部门:共青团中央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

(三)招募方式和程序:全国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甘肃省程序如下:网上注册、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准考证领取。

(四)服务地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12个省(区、市)加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湖南湘西州、湖北恩施州、吉林延边州部分地区贫困县的乡镇。

(五)户档和日常管理:户档:1、户口可暂存学校两年,也可转回户籍所在地;2、档案由户籍存放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日常:县级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指导服务单位工作和对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

(六)待遇(补贴和保险):1、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2、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平均每人每月800元;3、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服务期间身份为西部计划志愿者。3、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七)期满就业政策:服务期限为1:3年,总原则是鼓励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1、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公务员优先录取,考西部公务员加5分,服务期满颁发服务证书。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 

七、应征入伍

(一)招募对象与条件:1、24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生。2、男性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3、无专业限制,符合身体条件、政审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应征。

(二)招募方式和程序:全国征兵工作在每年冬季进行,从2009年起,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的4月至6月底应在网上参加预征报名,并在就读学校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应征。年底批准入伍。(报名网站: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

户档和日常管理:离校前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可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批准入伍后,其学籍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待遇:服役2年间为义务兵。服役2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被选为士官。入伍第二年可考军校。1、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2、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期满优惠政策:1、考学升学。①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②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10分③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研究生。2、就业服务。①退役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②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③由原征集地政府按照城镇青年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对待。3、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优待,本人退役后享有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

八、选调生计划

组织实施部门:中组部

选调生也属于公务员系统,但与普通公务员还有一定区别。一是报名条件不同。选调生的报名条件除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报名条件外,一般还要求是党员、学生干部、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本科及以上学历、成绩优秀等。二是培养目标不同。一般公务员招考的是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人员,选调生不仅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其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是选拔程序略有区别。选调生的选拔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等程序,一般都要求校方进行重点推荐和审查。而且“选调生”通常还会有年龄上的要求。四是培养管理的措施不同。选调生到基层工作后,组织部门将通过举办培训班、抽调到上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鼓励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得力措施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帮助选调生脱颖而出。目前,各个地区的选调生项目一般都由当地党委的组织部门负责。

九、重大科研项目聘用高校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

(一)招募对象:以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岗位: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重大重点项目等,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

(三)服务期限与身份:不是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编职工,被聘毕业生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服务协议期限最多可签订三年,三年以下的服务协议期限已满而项目执行期未满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协商续签至三年。三年期满后,毕业生有意继续在项目单位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同意接收的,则须按正式聘用手续办理。

(四)期满优惠政策:服务协议期满,如果项目承担单位无意续聘,则毕业生到其他岗位就业。同时,国家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正式聘用(招用)人员时,优先聘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

十、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

(一)项目简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规定的具备推荐本校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奉献精神和相应志愿服务经历;身心健康;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三)待遇及期满政策: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2、志愿者服务期间,国家和学校将给予一定生活补贴。3、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支教团服务特点组织招募选拔工作,为入选志愿者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4、志愿者服务期满,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经服务地县(市)级项目办审核盖章,由学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学生档案。全国项目办同时印发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编辑人:周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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