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学生2013—2014学年度“诚信为本”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文章 加入日期:2013/09/05 00:00 阅读次数:

湘教工委通〔2013〕70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学生2013—2014学年度

“诚信为本”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工委《关于在大学生中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1〕5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3至2014学年度开展“诚信为本”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本校的具体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湖南省大学生2013—2014学年度“诚信为本”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3年9月2日

附件

湖南省大学生2013-2014学年度

“诚信为本”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大学生中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1〕5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3至2014学年度开展“诚信为本”主题教育活动。现就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的目的

诚信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诚信教育,使广大学生懂得诚信是一切美德的基石,是一切道德赖以维系的前提,以此来提升大学生的道德认知;通过诚信教育,唤起广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的意识,自觉加强诚信建设,养成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学习,诚信立身的品德和行为。通过诚信教育,进一步探索大学生道德教育、大学校园伦理文化建设的规律和途径,为建设诚信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1.通过诚信教育,让学生了解诚信的内涵和功能。懂得诚信对个人来说,是安身立命之本,行事通达的凭证;是道德人格的必备条件,是做人最起码的道德品质;也是自我价值实现的重要保障。

2.加强个体诚信修养与实践。培养学生诚实待人,以真诚的言行对待他人,关心他人,对他人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培养学生守时、守信,有责任心,承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网络诚信上,严格自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3.教育学生了解诚信修养的主要方法。诸如不自欺且不欺人的“慎独”,诚必信和信必诚的结合以及诚于事,诚于人与诚于理的协调等。

在诚实守信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的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使其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活动的实施

1.制订教育活动方案。各高校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不同层次、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制订切合学生学习生活实际便于实施的活动方案。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高校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会上的讲话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对主题教育进行宣传发动,明确开展诚信为本主题教育的目的意义,明确教育的内容、实施步骤和要求,使全体大学生积极参加教育活动。

3.把握“诚信为本”主题教育的要求和方法。主题教育活动实施过程中要把内容上求实、情感上求真和方法上求活结合起来,在教育中要重实情、说实话、用真理和事实说服人、开导人,使受教育者心悦诚服,达到启迪自我觉悟,升华思考境界的效果;情感上要对受教育者真诚相待,以真挚的情感感染人。诚信教育需要情感的交流,实效取决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是否感情融洽,是否心心相印。方法上要增强教育的灵活性和科学性,如通过主题报告、主题班会、学生演讲、辩论、征文评比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尽可能让受教育者直接参与教育过程中。要从学生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入手,通过严肃考风,净化学风,将诚信之德融入学习和学校生活的方方面面,使自己的视听言行、仪表风范都符合诚信的要求,并成为诚信的载体。

4.重点开展“诚信为本”主题教育征文活动。各高校要在组织全体学生参与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进行自我总结,写出一篇“诚信为本”教育活动的征文,从认识和实践相结合的高度认真总结教育后的收获、体会,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诚信品质。各高校从本校开展的主题教育征文活动中推荐优秀征文(本科院校3-5篇,高职高专学校2-3篇),于2014年7月5日前报送厅关工委,由厅关工委组织评选后编揖成书出版,免费赠送给作者和各高等院校。

四、活动的组织与领导

1.主题教育活动是一项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纳入学校德育的整体工作计划。各高校要按照湘教工委通〔2011〕54号文件的要求,由各高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诚信为本”主题教育的领导和协调工作。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应由校关工委负责牵头,学工部门、团委、宣传部门、教务部门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组织实施。学校关工委要把“诚信为本”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关爱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切实负起应承担的各项具体工作,在有关部门共同配合下,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2.主题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为学生搭建自我教育、主动实践的平台,引导学生在教育过程中自主规划、自主组织、自我参与;要通过学生中典型的人和事,教育自己,感动他人。

3.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校园网、QQ群及简报等形式,开展对主题教育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使主题教育活动更加全面深入地开展。

4.各高校开展主题教育的具体方案及活动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关工委。各高校要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表彰,并将活动总结于2014年7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关工委。

联系人:杨翼丞;联系电话:0731—82251272;邮箱:hnsjytggw@163.com

文字:物电院02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邮编:421002  联系电话:0734-8484935  邮箱:gfzx@hynu.edu.cn 

版权:衡阳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备案号:湘教QS3-200505-000049  湘ICP备05003883号

,